信息来源:沧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原文链接地址:http://www.cangzhou.gov.cn/zwbz/jgsb/4284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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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沧州供电分公司:
为支持“煤改气”“煤改电”政策推广,进一步减轻用户负担,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对“煤改气”“煤改电”用户实行优待价格。
一、对“煤改气”居民用户,自用户通气起两年内不执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
二、对“煤改电”居民用户每年11月份到次年3月份采暖期用电按照“合表户电价”执行,其他月份执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并可自愿选择实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
三、对燃煤锅炉改天然气锅炉的工商业户(含供暖锅炉)管网建设费(初装费)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