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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聊城市冠县最新清洁能源取暖补贴政策
  • 金喆新能源   |   2022-04-15

    信息来源:冠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原文链接地址:http://www.guanxian.gov.cn/gxxxgk/xzfbmxxgk/gxzhxzzfj/201909/t20190906_2369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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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按期保质保量确保完成全县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任务,根据上级有关安排部署,按照《冠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项目集中开工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合理负担、惠及民生”和“统一领导、属地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协调,科学组织实施。2019年继续对新建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等公共场所和农村新型社区实现清洁取暖。
      2019年上级分配给冠县任务量为8000户,今年计划对冠县12个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的25个村庄8181户进行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改造方式全部为天然气改造方式。
      改造任务分配:县经济开发区1个村庄184户、清泉街道5个村庄1338户、崇文街道2个村庄531户、烟庄街道3个村庄1159户、斜店乡2个村庄804户、东古城镇1个村庄428户、万善乡2个村庄689户、范寨镇2个村庄692户、北陶镇1个村庄254户、兰沃乡1个村庄784户、贾镇4个村庄1072户、甘官屯乡1个村庄246户,共计8181户。

      二、依据原则

      根据2017年、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情况,参考周边县(市、区)工作经验,今年冠县主要对2018年招标范围内未完成改造村庄进行清洁取暖改造。根据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上报的改造计划,全部为天然气改造方式。
      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要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多能互补”的技术路线,实施整村改造,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农村清洁取暖工程。
      今年冬季清洁取暖主要解决农村分散取暖用户,乡镇驻地社区和农村社区实行集中取暖的不在改造范围。凡已经接通使用天然气的村庄,不再纳入改造范围,避免出现“气改气、气改电”等现象。

      三、部门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负责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的农村新型社区清洁取暖改造,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正常使用,防止散煤复燃。
      (二)县财政局负责依据《冠县冬季清洁取暖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清洁取暖工程资金筹集工作。
      (三)县住建局负责全县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工作。
      (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督导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清洁取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负责气源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督促完成冠县瑞鑫天然气公司调压站(LNG储备站)工程建设工作。
      (五)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强化考核,监督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负责清洁取暖项目环评工作。
      (六)县发改局负责依法办理清洁取暖项目的立项、审批、备案、核准工作;督导协调清洁取暖工程电网及电力供应,天然气气源协调;负责督促完成聊城冠洲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LNG储备站、门站和管线)工程建设工作;制定、落实清洁能源取暖价格政策。
      (七)县民政局负责对特别困难群体的认定,负责实施对乡镇(街道)敬老院清洁取暖改造。
      (八)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落实清洁取暖建设用地指标,组织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工程规划管理及规划手续办理工作。
      (九)县审计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工程资金审计工作。
      (十)县水利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工程涉及水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十一)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的农村地区幼儿园、中小学等公益教育机构的冬季清洁取暖改造。
      (十三)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的农村地区卫生室等医疗场所的冬季清洁取暖改造。
      (十四)冠县供电公司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向冠县增加电代煤改造计划指标,同时作好供电线路改造工作。

      四、财政补贴

      县城建成区内城中村全部纳入到三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不再进行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清泉、崇文、烟庄街道及县经济开发区的县城建成区外区域,优先采用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清洁取暖方式;对乡镇驻地以及农村地区,采用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太阳能、电直接采暖等清洁能源取暖的用户,纳入财政补贴范围。
      2019年实施气代煤改造的,各级财政对清洁取暖建设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户均5000元;运行费用补贴标准为户均1000元/年,连补3年。
      取暖设备招标价补贴以外部分,应由用户缴纳,若用户不承担,将参照2018年资金使用方式,补贴资金统一调配使用,补贴资金剩余部分分三年由天然气公司充抵取暖用气费,用户必须与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签订协议书和承诺书,继续对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给予运行费用补贴。

      五、资金来源

      按照《冠县冬季清洁取暖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补贴资金首先使用中央、省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县、各乡镇(街道)含县属开发区财政按照3:4:3的比例分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冠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改造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本区域清洁取暖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层层分解任务目标,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提前谋划,倒排工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早行动、早部署、早准备,将任务分解到村庄,会同供电公司、燃气公司确定改造方式,按照今年8月底前务必完成改造任务的底线,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有序推进,确保按期完工。
      (三)加强调度,严格考核。冠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辖区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四)强化监督,确保质量。各级各部门要坚持质量为先、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对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全过程监管,严把施工质量关、安全生产关,确保工程建设程序合规、设计施工监理达标、竣工验收合格;加强清洁取暖气代煤安全运行管理,加大对改造居民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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